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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成绩查询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违规有偿家教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南昌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各局属学校、省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结合《南昌问政现场》第七期反映的桑海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南昌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昌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6日
 
南昌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规范在职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坚决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推销教辅教材、违规收费等“三违”行为的通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问题为重点,深入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内容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排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和各相关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摆正作风态度,将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当前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内容,认真研究部署本辖区、本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落实以下 “七个一”方面的工作:

  1.召开好一个动员部署会。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观看《南昌问政现场》视频,以案说规,对在职教师进行警示教育;要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整体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步骤;会议要强调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及其所在年级、对部门负责同志都应提出明确责任要求;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要对自己所负责任作表态性承诺。

  2.开展好一次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干部教师集中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治理力度的通知》(洪教党字〔2017〕48号)、《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及其他师德师风学习资料。要通过集中学习、分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和个人自查报告等具体活动,强化全体教师师德意识,帮助全体在职教师认清新形势下,当代教师的使命担当、职业操守、师德底线和违规后果。

  3.建设好一个宣传阵地。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墙(板)报以及校讯通、微信公众号,班级QQ、微信群等途径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和师德纪律教育,特别要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行为的相应处罚规定,让在校的每一位教师从教行为遵示范,违规表现知后果;让每一位家长和学生都能清楚知晓政策要求和治理目标。

  4.展示好一次宣誓承诺活动。利用周会晨会时间,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好一次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宣誓承诺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邀请部分家长代表观摩。活动结束后,学校应通过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家校沟通平台等形式将现场视频或图片向社会展示。

  5.公示好一个投诉渠道。在校园显著位置安置投诉举报信箱,公示南昌市教育局(88611646、86207122)或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投诉电话、投诉电子邮箱(市教育局754226292@qq.com),并指定专人负责接信接访。

  6.组织好一次大排查活动。11月下旬,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活动。活动分两阶段进行:一是教师个人自查自纠,凡在11月底前,存在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的教师个人,必须停止违规行为,退还全部收费金额,个人向学校做出书面检讨,学校应以批评教育为主。二是在12月初,开展全面的大排查行动。学校要组织人员利用中午、晚上及双休日时间,重点查访校园周边街道社区、教师家庭和社会培训机构,针对在大排查中发现的教师违规问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7.建立好一份工作台账。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学校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施行量化考评。各相关学校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台账中应包括: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投诉信息处理登记表》、《违规教师处理情况登记表》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二)部门联动,主动出击,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1. 组织开展市级明察暗访活动。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要全力构建群防群查群惩群治工作环境。12月6日后,市教育局将组成多部门联合查访组,下到各县(区)、各学校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查访活动以问题线索为导向,以高压治理为目标,事先不打招呼直插现场,问题查实后,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教师做出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学校领导、部门领导相应责任。

  2.开展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大整治行动。各县(区)要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民办学校教职工资格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洪教社管字〔2019〕19号),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教师信息备案工作,并在12月份,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对查实的违规机构和教师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排查及整治情况于12月6日前书面报局社管处。

  (三)正风肃纪,严厉问责,建立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1.真查真惩,建立严厉惩治违规有偿补课机制。针对少数在职教师屡查不停、屡禁不止的违规有偿补课现象,要按规定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予以顶格处理。对已获得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或称号的,要予以撤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同时还要追究年级组、教研组和学校领导的相关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庇护、包容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和教师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要严肃问责。县(区)域内发生三起以上有偿补课行为并被查实的,由市教育局对当地教体局(办、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通报。

  2.建立健全定期“明查暗访”常态化督查治理机制。市教育局治理办牵头,从机关处室部门、各县(区)教育治理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全市有偿补课治理工作队伍,根据群众线上线下信访反映和工作需要,安排若干工作小组,在双休日、寒暑假期间,开展明查暗访工作,有必要,则联系新闻媒体共同参与。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定期督查,重点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聘请在职教师的违规行为,并将此作为培训机构年度办学水平评估“一票否决”指标。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责令停业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

  建立健全“每月一查访一反馈,每季一通报一追究”制度。

  3.建立完善有偿补课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新近出台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立并完善《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宣誓承诺制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追究制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排查制度》、《在职教师违规处罚申诉制度》等相关制度,以保障全市治理违规有偿补课工作持续发力,高效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要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治理活动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有偿补课的查处。各局属学校、省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好相关治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教体局局长、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主任,各相关学校校长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县(区)、学校落实办法,保证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区)、学校要按照《南昌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破解难点、务求实效;要把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考核内容和日常工作安排。

  (三)加大考核力度。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教育综合评比,对工作得力、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县(区)、学校进行通报表彰;对流于形式、敷衍塞责,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约谈;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的地方,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请各(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中心)及各相关学校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本县(区)、本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七个一”活动开展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报教育局治理办。联系人:马康萍,电话:86207122,电子邮箱:460246434@qq.com。
 

附1:学校“宣誓承诺”活动情况记录表.doc (36.00 KB)
附2:学校大排查情况登记表.doc (36.00 KB)
附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doc (36.00 KB)